2023年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与广州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8
各位考生,欢迎报考2023年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与广州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23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请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一、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1.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专家组成。
2.所有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在指定的场所对考生进行复试,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
1.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位类型 |
代码 |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备注 |
专业型 |
1056 |
中药学 |
296 |
39 |
117 |
|
注:①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②请上线考生加入“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广中医)招生工作QQ群”(769010376)(注:仅限群号搜索加群),进群后请改为备注实名:考生编号-姓名。该群作为复试信息发布群,请及时留意相关信息。
③请上线考生于3月30日12: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2023年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硕士生招生复试上线考生就读专业方向意向信息收集表。中药学专硕(1056)设置四个专业方向(中药化学、中药资源、中药药理和中药药剂分析炮制),请考生如实填写。2023年度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导师详情可参阅研究院官网(http://www.bdlshp.cn/)“研究生教育-导师介绍”专栏下的介绍。
2. 已录取推免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现场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注:*标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
2.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分材料。研究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4. 农村定向就业本科生: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它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学院将严格录取标准,不录用违约定向医学毕业生。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5.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着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重点考察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20分)
考察专业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满分20分)
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根据研究院实际,2023年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于4月2日—4月3日进行,地点: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翠亨新区中瑞(欧)工业园健康医药示范区1号楼)。
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日
13:30-14:30 复试报到,审核复试材料
15:00-17:00 第一志愿进入中山药创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内统筹复试。
2.4月2日:中药学专业型(1056)拟录取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确认。
4.4月3日:复试结果汇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按招生学科、专业方向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同一专业方向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如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而其它专业方向又尚未录满,可优先参与院内调剂。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学院核算无误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按时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究生院。
2. 确定拟录取名单
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型学位)和学科方向分别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报送研究生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三、 其它
1.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必要时,可要求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如调剂等未尽事宜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3.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0-85286866转8844
电子邮箱:wuyun@zidd.ac.cn
(2)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电话:0760-85281627
(3)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
(4)广州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17
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
2023年3月28日